2021年12月的某個星期五上午9:34分左右,在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二區安檢口,執行信訪人員朱伯清(因對執行案件不滿,近四個月內多次以自殺威脅的方式在審判二區鬧訪,執行局領導曾多次接待和勸解,但效果不佳)想強行進入安檢通道,保安隊長周為善及時上前阻攔,并勸說其耐心等待,說明已經通知接待法官。
這時朱伯清從隨身攜帶的布袋中掏出一把長約25公分,黑色刀柄的水果刀,刀尖對準自己的胸腹部,說“不想活了,要死在法院”。一旁的保安隊長見狀,不顧危險,雙手控制住朱伯清持刀的右手。負責安檢的女保安大喊“有刀”,正在安檢大廳執勤的法警錢驥迅速支援,與保安隊長合力將朱伯清右手的刀奪下,朱伯清并沒有太多反抗,只是不肯松手。在奪刀的過程中,考慮到朱伯清是想自殺,沒有攻擊行為,且年齡偏大六十多歲,所以控制力度,也避免了當事人朱伯清受到傷害。整個處置過程中沒有人員受傷。
審判二區法警隊領導副支隊長接到匯報后第一時間趕往現場,對當事人朱伯清進行訓誡,指導現場安保人員開展工作,同時撥打110請求公安民警出警,并向法警支隊領導匯報處突情況。隨后出警的公安民警調取了當時情況的錄像,法警錢驥向出警的公安民警移交了企圖自殺的刀具和兩根布條。最后公安民警將當事人朱伯清帶回翠竹派出所做進一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