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應急管理部發布了《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該規定已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規定》明令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的公共門廳、走道樓梯間停放電動自行車和充電,違者最高可處罰10000元。
新政后還有業主貪圖方便,把車子亂停在單元門口或是一樓大廳,并且不遵守秩序亂停亂放,嚴重影響了業主們的正常進出,還影響整體視覺觀感。為此乾盛蘭庭錢主管帶領保安及區域責任人對樓道進行了整體的巡查,同時張貼告知書告誡業主們要注意停放,他們還對亂停放的車輛進行清移,并安放在指定區域。
在此,我們呼吁業主,為了還公共區域一片整潔,請大家自覺將電動車、自行車停放到車棚內,感謝您對物業工作的理解與配合!
